2016年,对于我国乡村旅游事业以来是一个重要的年份,因为从1986年我国第一家农家乐——“徐家大院”在四川郫县诞生以来,我国乡村旅游事业已经走过了整整三十年。三十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我国乡村旅游事业快速发展,并呈现多极化趋势,即民宿、农家乐、休闲农庄、乡村社区、美丽乡村等不同类型里的乡村旅游形式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在中华大地上,其中,以准入门槛低、出现时间早的农家乐分布范围最广,数量也最多。
但是在乡村旅游一片繁荣的背后,我国乡村旅游特别是农家乐的发展却遇到了瓶颈。
许多旅游者都有这样的感受:去几处“农家乐”游玩,感受大不一样:有的“农家乐”除了能享受农家餐饮、休闲外,还可以感受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譬如,礼泉的袁家村,除了尝农家饮食、品农家气息,还能感受浓郁的关中农家文化风味,体会传承千年的农耕文明。然而,也有不少“农家乐”,缺乏特色,趋于雷同,千村一面。失去了“农家乐”独有的魅力。
倘若“农家乐”都成了千村一面,毫无特色,就可能自损前程。毋庸讳言,时下原生态成为稀缺资源。非但许多城市千城一面,本土文化、本地特色和独具个性消失殆尽,使很多游子感到故乡难寻,乡情难觅。“农家乐”之所以受欢迎,正是因为它寄托了现代人的精神需求,渴望寻回乡村的记忆,体验缺失的乡愁。
“农家乐”应大力培育农耕文明和乡村文化。中国几千年的农耕文明,蕴涵着尊重自然,敬畏自然,追求天人合一的生态文明。传统的乡村文化,更多的是自然、情感和纯朴。它不仅凝聚着民族的情感,还滋养着现代文明的精神根系,寄托着人们根深蒂固的情结。开发原生态的有乡村文化魅力的“农家乐”,是满足大众消费需求、实现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以“农家乐”为主要业态形式的乡村旅游,已经成为我国拉动地方经济发展、推进扶贫工程的重要手段。乡村旅游,应突出“乡土气息”和“乐”两个主题,在特色上做文章。深入发掘具有特色的农耕文化元素,符合旅游者“求新”、“求异”的心理,拓展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的文化内涵,让“农家乐”百花齐放,彰显独特魅力。(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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