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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如何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

2014-11-11  来源:北京创行合一规划设计院  作者:

  随着现代农业体系的纵深发展,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性农业之外,越来越重视发展休闲农业,因为休闲农业规划不仅增加了合作社的收入点,还带动了合作社的整体品牌发展,进而扩大了合作社农产品的传播和销售渠道,增加了合作社收入。


一、合作社小知识


  1、何为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2、合作社发展历程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农民自发起步阶段(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确立和农村专业户的涌现,一批以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主,具有合作制萌芽性质的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当时这类合作组织名称大多叫专业技术协会、专业技术研究会等。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有了进入市场的客观要求,专业协会开始为成员提供仓储、运销等服务。


  (2)政府引导发展阶段(90年代中后期至2006年)。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从过去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部分农产品结构性过剩,出现了农产品销售困难和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引导农民自愿建立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进入稳步发展阶段。专业合作组织涉及的领域从果蔬业、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发展到农机服务、运输、粮油作物、水利建设、资源开发、手工业品生产等诸多方面。


  (3)依法规范发展阶段(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后至今)。2006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开拓农产品市场,发展当地主导产业,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其凝聚力、吸引力不断增强。就是在这一阶段,由合作社主导的旅游与服务越来越丰富和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休闲农业的联合日益紧密,许多当地知名度较高和发展卓有成效的休闲农业景区都是由合作社根据自己丰富的经验组织发展起来的。


  3、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予合作社的重大发展机遇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60个大的方面全面部署了新一轮改革措施,吹响了全面推进改革、打一场改革攻坚战的集结号。其中,对于农民合作社未来的发展,从合作的内容到形式都作了全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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