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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需要确立“新三农”理念

2019/3/5 14:04:08  来源:北京创行合一规划设计院 作者:姜明磊




  “乡村产业≠农业“这条,多数地方已能有所认识;但 “乡村居民≠农民、乡村社区≠城镇化”这两条,很多地方理解得还不够。


  虽然“乡村振兴”的参与主体很多(有政府、村集体和村民,也有投资商、还有非政府组织),但 “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主体一般都是政府。因此本文侧重讨论政府如何把握“新三农”观、推动乡村振兴工作。


一、乡村产业≠农业


  农业本身的现代化固然是乡村振兴一大途径。但是中国地形复杂,有些地区比如南方山区的分散农地,往往难以符合现代农业的规模化作业要求。


  这就要求乡村产业振兴,除了现农业自身的现代化提升外,还要注意挖掘新产业新动能。尤其是乡村旅游、乡村养老、乡村土特产等。这些新的乡村产业源于乡村本身存在“三生”价值(生产、生态、生活)!


(乡村不仅是种地的,也是用来体验自然、怀旧生活的)


  只不过古代,乡村的生态、生活价值被漠视了。正如古诗云“高坡平顶上,尽是采樵翁。人人尽怀刀斧意,不见山花映水红”。在温饱不足时代,即使面对山花美景,人们首先想到肯定是砍柴火的价值(生产价值),而不是旅游休闲和养生养老的价值(生态、生活价值)。


  ——但随着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乡村的生态、生活价值被发掘是大势所趋。相应的乡村旅游、乡村养老等新产业成为农业的替代产业或重要补充产业也是大势所趋。


面对“乡村产业≠农业”规律,政府发力点:


(1)梳理乡村生态、生活价值方面的潜力资源


  这点往往要借助外脑。比如我们规划院曾在一偏远山村墙上发现生产队“工分记载墙”。当地村民弃之如敝履。但是在规划师看来这可是一个做怀旧体验的好素材。


(2)完善道路、修复生态等,打造与乡村新产业匹配的基础设施环境


  “生态环境”是乡村新产业最需要的基础设施。在某地项目中,我们建议地方政府围绕着一条河流的生态净化,激发了一片乡村养老产业集聚区。


  至于道路更无需多言,围绕一条旅游公路的规划修建,带起来若干乡村旅游开发点、振兴一大片乡村土特产电商。这种案例在我们的规划实践中不少。


(3)收储整理用地,引导新兴产业项目招商


  采摘、休闲、养老、餐饮、住宿、娱乐,这些乡村新业态都离不开用地支持。而无论是农用地,还是乡村建设用地。在过去小农经济时代,用地都呈现零散格局,不符合工商资本的规模用地要求。


  这方面,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大有可作为天地。应该在规划引导下,成立集体经济合作社提前收储规模土地,以便于对接工商资本进入。在多年乡村规划实践中,我们深感投资商在流转用地上,最喜欢与集体合作社的“一对一”的谈判局面,最害怕陷入与多户零散农民分别谈的“一对多”谈判局面。


(4)打造新型公共产品,强力引导乡村新产业


  过去对乡村的公共产品认识,往往停留在乡村小学、卫生站等。


  但是匹配乡村新产业观,必须重塑乡村公共产品观。比例“山林绿道”“滨河景观道“等项目,对于适合搞旅游的乡村,就应视作乡村公共产品。


  因为这类项目对发展乡村农家乐、乡村民宿、乡村采摘等业态的带动很大,但其自身并不适合某个商家来单独投资运营。这种情况下,就应该看作旅游公共产品,从而带动旅游私营产品投资。


二、乡村居民≠农民


  新一轮的“上山下乡”潮,将带来一大批“新乡民”。(这些新乡民包括:外来游客与养老客、新一轮文化人下乡、新一轮资本家下乡等、乡建非政府组织等。) 

毛时代曾有过一轮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有史以来第一次给中国古老乡村社会带来了大批“非农新乡民”。但可惜脱离了当时客观现实,最终失败。


(新时代的“上山下乡”运动,初见端倪)


  ——但是当今中国,乡村“三生“价值被全面认识,尤其是乡村的“生态、生活”价值更是直接为外来城市人服务的。因此新一轮“上山下乡”是水到渠成(这与毛时代违背客观规律强行制造新乡民是不同的)。


面对“乡村居民≠农民”时代趋势,政府发力点:


  行政化的新乡民举措“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客观说效果有限只有辅助作用!因为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是一条难以违背的基本规律。乡村振兴更需要 “市场化的新乡民”。政府在引导方面其实至少有几件事情可以做:


  (1)乡情为纽带,鼓励能人返乡青年返乡——政府能做出什么引导?例如荣誉村长职务、配套建设用地等;


  (2)共享农庄为纽带,引导城市居民下乡养老——政府能做出什么引导?例如对共享农庄使用权的信用“背书”;


  (3)田园文化为纽带,引导文化人下乡——政府能做出什么引导?例如授予荣誉村民、提供度假生活平台等


实例链接:蒲江是如何鼓励“能人返乡”和引导“新乡民”的?


  四川蒲江县明月村的“操盘手”是四川大学研究生毕业的返乡青年陈奇。现在头衔是明月村“荣誉村长”。


  当地政府给明月村的这位“操盘手”提供了如下机制:县里给陈奇配了一个国有企业副总的身份(提供生活保障),但是她的工作就是明月村乡村振兴的“操盘手”。再通过陈奇,招新村民一起来创业,政府配套180亩国有建设用地+划定农民创业区。


  陈奇和她的画家老公一起在明月村经营一栋民宿;同时担起明月村乡村研究社社长,这是一个“外引内联”的中枢机构。她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40个文创项目,100多名新乡民来到明月村创业,同时带动明月村20多名老村民创业。


  明月村新乡民中,有画家、作家、陶艺家、诗人、书法家、景观规划师、社区营造研究者等。例如有拿过金话筒奖的四川电视台女主播宁远,她在明月村搞了一个自然染工坊;还有一位大名鼎鼎的新乡民是北京奥运会水立方中方总设计师赵晓钧,他在明月村搞了一个精品客栈。


  这些新乡民在这里搭建的生产生活平台,有的是租赁老村民房屋改造;但有的规模较大,则得益于政府提前规划好的180亩国有建设用地。政府在用地转让上不挣一分钱,全部平价出售给新乡民。


三、乡村社区≠城镇化


  由于过去几十年是急剧“工业化、城市化”主导时代。甚至一段时期内,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由此导致了乡村文化上的自卑,这种自卑尤其体现在乡村社区建设的盲目城镇化上。

东施效颦、盲目城镇化;贪大求洋,失去田园特色。例如:满墙贴瓷砖的农家乐、不伦不类的罗马柱宅院、过渡硬化的大广场等等。



  好在,随着乡村振兴逐步崛起,尤其是乡村旅游的发展,正在及时矫正 “乡村审美“。促进乡村彰显生态、回归、怀旧特色。正所谓:“本地人了解乡村,但外来人更了解乡村价值!”


(新乡民带给乡村的不仅是资本、人力,还有审美格调)


(摒弃盲目城市化,彰显乡土符号的“外野内奢”建筑)


面对“乡村社区≠盲目城市化”时代趋势,政府发力点:


(1)确立“美丽乡村设”的正确标杆


  国家财政在美丽乡村建设、农民住房改造上投入资金不菲。政府应在正确理念下整合利用好这批资金。避免千村一面或庸俗城市化。——这个工作尤其要注意借力外脑,聘请规划设计院。


(2)引导村民重拾文化自信、审美自信


  例如组织村民观光学习先进旅游乡村的做法。村民可能就会发现:被自己摒弃的稻草、蓑衣、水车、泥墙等素材,却成了外来游客的香饽饽;被自己遗忘的打草鞋、磨豆腐、剪纸等技艺,却成了高大上的体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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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甲级旅游规划资质。"十年磨一剑"经历长期的理论探索和实践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