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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好乡村旅游里各利益主体的关系?

2017/9/13 11:06:33  来源:北京创行合一规划设计院

  乡村旅游作为一种开放的空间,无法像景区一样单纯地服务于旅游,还需要处理好村民的利益。政府、企业、村民都有不同的诉求,也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我们应该分别考虑这些主体都有哪些诉求。


  


  政府希望通过旅游开发使得地区脱贫或者财政增收,让区域的整体价值得到更大发挥;企业追求合理的投资回报,获得更多的利润;村民希望家庭收入增长以及家园不被破坏。


  基于三个主要利益群体的诉求分析,我们可以讨论:之所以村民和企业发生冲突,在企业获利之后村民不干了,是因为村民认为企业利用了自己家园的资源赚钱,而自身没有得到足够的好处。要解决这个矛盾,方式只有一个,那就是把利益做的更大,让企业在赚得盆钵满盈的情况下村民也能获得切实的利益。

  


  企业和村集体可以积极尝试组建利益主体,比如以合作社的方式共同参与分红,但是最终还应落实到大家共同创造足够大的蛋糕上。村子除了有企业的能动性外,还应以平台的方式运作,引入更多的旅游商业,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方面的旅游商业业态创造收入,才能从根本解决企业和村民的利益分配问题。


  所以要解决好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从内部来看应该在合理的组织结构下,共同参与投资和利益分享,使大家都处在统一战线上才不至于产生冲突。


  

  从外部来看,乡村除了具有旅游功能,还有生活和生产功能,所以一定要激活乡村优势产业,如农业、手工业,注入产业与旅游业形成良好互动,使一部分农民“台前”参与旅游的服务接待工作,另一部分农民“幕后”给旅游业进行补给和输送,同时获得收益。


  只有解决好乡村的多重产业的综合发展问题,才能真正意义上解决企业和村民的利益分配问题。


北京创行合一规划设计院,一站式旅游策划规划设计院,专业从事美丽乡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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