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特点
1、合作内容多样化
随着旅游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元素成为乡村旅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纯的房屋、土地等已不能满足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需要对更多的农村生物资源、农业经济资源和乡村社会资源予以整合,从而形成合力,促进乡村旅游的全面发展,因而,乡村旅游合作内容将呈现多样化趋势。
2、管理方式规范化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不断发展成熟,乡村旅游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将使更多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进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从而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
3、运作程序市场化
一方面,为了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实现乡村旅游的跨越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运作逐渐走向市场化;另一方面,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为统领,树立品牌,形成竞争优势,从而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运作程序市场化。
4、依托技术信息化
信息是市场竞争的第一要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发展所依托的技术手段也必将实现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是基础,对社员管理实现信息化,从而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社员信息化是依托,没有社员的信息化就难以实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信息化,实现社员信息化才能促进管理信息化;旅游信息化是核心,旅游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又反过来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进而实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运作管理的良性循环。
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的合作形式
1、实物合作,即以乡村旅游发展依托的实际存在的有形事物为入股要素进行合作,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旅游资源,如属于农户私有的特色建筑、田园菜畦等;
(2)旅游生产要素,如土地、房屋等,对其加以征用和改造,从而使其成为旅游接待设施;
(3)其他相关资源,如豆腐作坊,旅游者对乡村豆腐坊生产的豆腐情有独钟,开展乡村旅游时将其作为必不可少的饮食类别,因而,可以考虑将豆腐作坊纳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依托实物是开展乡村旅游合作的基础。
2、文化合作,将文化纳入合作范围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文化合作具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指文化艺术载体以产品形式参与合作,如木版年画的印制、竹工艺品的编制等;另一方面是指具有某种文化艺术表演能力的人,如皮影戏的传承者,民族舞蹈的表演者,其可以通过艺术表演而加入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民合作社。文化合作是乡村旅游规划合作的提升。
